裝修公司不付工資致工程停工,法院判決:返還費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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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語:裝修公司收到業主的裝修款,卻不支付工人工資,導致裝修爛尾,業主另行找人裝修,多花了32萬。密云法院8月23日發布消息說,法院判決,裝修公司需賠償業主各項損失45.5萬余元。幾年前,張先生在密云買了一套別墅,準備裝修后入住。2017年10月,他和某裝修公司簽訂合同,約定了為期300天的裝修工程,裝修公司包工和包部分材料,總造價為253632元。合同簽訂后,張先生按合同約定付款,裝修公司進…
裝修公司收到業主的裝修款,卻不支付工人工資,導致裝修爛尾,業主另行找人裝修,多花了32萬。密云法院8月23日發布消息說,法院判決,裝修公司需賠償業主各項損失45.5萬余元。
幾年前,張先生在密云買了一套別墅,準備裝修后入住。2017年10月,他和某裝修公司簽訂合同,約定了為期300天的裝修工程,裝修公司包工和包部分材料,總造價為253632元。合同簽訂后,張先生按合同約定付款,裝修公司進行施工。然而,據張先生陳述,裝修開始一段時間之后,因裝修公司未按時支付工人工資,導致停工。2018年9月18日,該公司曾承諾一周內恢復施工,但后來就聯系不上。張先生到裝修公司的經營地址后發現,這里已經人去樓空。
之后,張先生被迫另找其他公司繼續施工,為此多支付工程款32萬元。張先生事后向法院起訴,要求被告返還工程款516596.41元。
但是,這家裝修公司經過法院的合法傳喚,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未到庭參加訴訟,也未提交書面答辯狀。
公告程序后,密云法院經審理,作出判決,裝修公司返還張先生工程款四十五萬五千二百九十元,駁回張先生的其他訴訟請求。
法官表示,《民法典》中規定,當事人應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。被告承包了原告的房屋裝修工程,并與原告簽訂了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,并且原告已按約定向被告支付了相應的工程款。雙方在裝修工程中經協商,增加了部分附屬工程項目。被告應當按照合同約定,及時完成裝修施工內容。被告未完成施工內容而停止施工,雙方又未進行結算。對于被告已完成的施工內容,亦經鑒定機構進行鑒定,原告已支付給被告的工程款,超過了工程造價之金額。原告要求被告返還多支付的工程款,并無不當,法院予以支持。返還的工程款數額,法院結合原告提供的交款收據、鑒定意見書和案件的審理情況,綜合予以計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