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觀工地2歲娃墜樓,裝修公司是否擔責?
1021人已瀏覽 時間 : 2021-12-20 19:45:24
導語:邀請鄰居參觀施工中的新房幼童卻意外墜樓,業主是否需要擔責?10月26日,南都記者從浙江杭州臨安區人民法院了解到,楊某將施工中的新房鑰匙放在門口,鄰居許某夫婦在未告知楊某的情況下帶2歲的兒子參觀新房,幼童在未安裝玻璃處墜落,因顱腦損傷落下殘疾。法院判決楊某承擔10%的賠償責任、物業公司承擔5%的賠償責任,許某夫婦自行承擔其余損失?!?/p>
邀請鄰居參觀施工中的新房幼童卻意外墜樓,業主是否需要擔責?
10月26日,南都記者從浙江杭州臨安區人民法院了解到,楊某將施工中的新房鑰匙放在門口,鄰居許某夫婦在未告知楊某的情況下帶2歲的兒子參觀新房,幼童在未安裝玻璃處墜落,因顱腦損傷落下殘疾。法院判決楊某承擔10%的賠償責任、物業公司承擔5%的賠償責任,許某夫婦自行承擔其余損失。

據悉,楊某是臨安某小區業主,同時是一家裝修公司的股東。楊某的新房施工時,其在小區業主群中發布裝修公司的廣告,邀請鄰居前來參觀裝修,還告訴大家鑰匙就放在門口消防栓處。在事先未告知楊某的情況下,許某夫妻帶著兩歲多的兒子小?。ɑ┑轿挥诰艠堑臈钅臣覅⒂^,參觀衛生間時,小小不慎從還沒安裝玻璃的落地窗處墜落,后輾轉多家醫院進行治療,大半年的時間花費了20萬元醫療費,最終還是因顱腦損傷落下了殘疾。許某夫婦將鄰居楊某、裝修公司、物業公司等告上法庭。許某認為,楊某將房屋作為樣板房進行裝修,替裝修公司發布廣告攬客,應當與裝修公司一起承擔安全保障義務,物業公司對楊某拆除外墻安裝落地窗的裝修行為沒有盡到監督義務,也存在過錯。要求楊某、裝修公司、物業公司共同賠償醫療費、殘疾賠償金等損失共計50萬余元。訴訟中,楊某和裝修公司都承認裝修施工是楊某自行組織的。楊某認為許某夫妻在沒有告知自己、沒有相關人員陪同的情況下參觀房屋,孩子在這過程中受傷與自己無關,自己不應擔責。物業公司則認為自己不承擔現場的施工監督安全管理義務,楊某自行拆除外墻隔窗的行為不違反裝修管理協議規定,意外的發生是因為沒有防護措施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
楊某在微信群中廣邀鄰居參觀裝修,還告知鑰匙擺放位置,表明大家隨時可以參觀,這種情況下楊某應對保障安全的參觀環境承擔相應的義務,但楊某改造衛生間窗時未及時采取安全提示和防護措施,破壞了房屋的安全使用狀態,應承擔部分責任。
物業公司與楊某簽訂了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》,明確禁止裝修時改變包含外墻在內的房屋外觀,但物業公司對楊某拆除外墻的行為沒有及時予以制止和跟蹤管理,應當承擔部分責任。
許某夫婦作為小小的法定監護人,理應知曉裝修中的房屋內可能有安全隱患,尤其小小是未滿三周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,對身邊的危險極度缺乏認知,需要監護人高度注意,但許某夫婦將孩子帶入施工現場,又讓孩子脫離自己有效的掌控,存在主要過錯,應當承擔主要責任。
因此,法院判決楊某承擔10%的賠償責任、物業公司承擔5%的賠償責任,許某夫婦自行承擔其余損失。后許某夫婦不服判決,上訴中院。中院審理后維持原判。